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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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表示

基本国情决定我国目前不宜延长退休年龄

本报记者 李剑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6    [打印] [关闭]
    编者按:本版11月12日发表了《权威社保专家回应网上热议——推迟退休年龄不会抢年轻人饭碗》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客观公正是本报一以贯之的立场,本版发表的专家观点并不代表本报的立场观点,本报仅仅是为专家或读者提供观点的传播平台。

    鉴于推迟退休年龄这一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一问题也是政府部门需要紧急面对且须作出现实选择的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本版今天再刊登两位专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观点也是针锋相对的,供读者和决策部门参考。

    针对日前引起社会关注的“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与“‘晚退’会不会抢年轻人饭碗”等话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社会基本问题,有关方面在探讨中要着眼当前基本国情,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不合时宜。

    每年新增2400万就业人口压力巨大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是否抢年轻人饭碗的问题,李林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引用了一组数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透露,中国当前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每年城乡新增劳动力超过2000万人,并将持续很长一个时期。就城镇而言,中国每年在城镇要求就业的,包括当年新增的城镇劳动力和上一年结转下来未能就业的就有2400万人,但每年只能提供城镇就业岗位1200多万个,再加上每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大约有800万人。

    这是中国GDP持续保持8%~10%增长速度下的社会就业形势。“现在关键是怎样来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李林表示,缓解退休养老金“缺口”事关老人的生活品质。但即使有“缺口”,至少还能保证大家的基本生活需求,且随着经济发展有缓解的可能。可对于社会待业、失业和隐性失业这个巨大人群来说,需要解决的是一个“有饭吃”的问题。孰轻孰重、孰先孰后,不言自明。

    现在讨论“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多是在岗人员,一般来说衣食无忧,发出的多为强势声音。李林说:“社会待业失业人群既缺少‘代言人’,又没有相应的保障体系,是声音‘微小’的弱势群体。”

    李林建议,在这场讨论中,有关部门与新闻媒体还要多倾听弱势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诉求,多反映大学生求职群体的心声,以及来自人才(劳动力)市场排着长队应聘者的感受。

    要通过做大“蛋糕”来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

    李林认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等问题上,只有把就业以及国家财富的蛋糕做大了,社会养老金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尤其是,包括“延退”在内的改善养老条件,主要责任在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如何分配蛋糕的问题上,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增量的保障措施来缓解这个“缺口”,而不是把解决问题的一切希望寄托在目前延长退休年龄上。

    李林在欧洲一些实行晚退休年龄制度的国家考察时发现,不少65岁甚至67岁在岗工作的老人认为,这种“晚退”制度对他们的个人人权是一种侵害。60岁退休时身强体壮,还可以周游列国,欣赏大好河山,还可以学习烹饪绘画等技艺,以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享受幸福晚年,可67岁以后退休哪还走得动?又能享受得了多少?

    “在三五年内启动延长退休年龄的改革,不太现实。”李林认为,在不同的一些地区、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和试点,然后进行全面的分析探讨是有可能的。

    他表示,我国养老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才实施10多年。要以现在的发展水平,来谋划二三十年以后的社会养老金问题为时过早。或许,十年、十五年以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出与尖锐。当前还是讨论三五年以后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比较现实。

    此外,即使推行“晚退”也不宜搞一刀切,“要因人、因事、因岗位、因区域来定”。他举例说,医生、法官、检察官、教师、蓝领高级技工、一些高精尖领域的特殊人才,可以适当延迟退休年龄,“或者推广现行的‘返聘’制度”。而且“最好是设立弹性的、可选择的人性化退休制度,让人们在一定范围内有自由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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