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
星期
为了保住自己的饭店不被强拆,叶斌在屋顶上钉下了18000颗钉子,把它修成了一座戒备森严的“堡垒”。有人称他是“最名副其实的钉子户”,但只有走进他的生活,你才能感受到这个貌似强悍的男子,内心的脆弱与无奈——

"18000颗钉子有个屁用"

本报记者 蒋昕捷文并摄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6    [打印] [关闭]

    里面的人拔掉门上的插销,把加粗的钢网卷帘门往上抬了抬。叶斌警惕地朝后望望,才猫腰钻进去。他跨过18个汽车轮胎摆成的“梅花阵”,总算回到了自己搭建的“堡垒”中。

    一个多月前,为防止强行拆迁者揭瓦而下,这位南京建康路上王府餐厅的店主,愣是把18000颗钉子倒钉在屋顶上。这张极具象征意味的图片被传到网上,44岁的叶斌由此成了“最名副其实的钉子户”。

    “我实在是被逼无奈。”叶斌苦笑着说。

    22年前,叶斌租下厂里的公房,在这个名为旧王府的地方,开了间餐厅。从那时起,包括伙计、厨师在内的4家10口人,就以这个店作为生计。

    只是,2007年的9月28日,旧王府的两百多家住户,突然接到了一份拆迁通知书。也就是在这一天,他们才知道,早在2000年12月,这里的土地,就被政府以760元/平方米的价格协议出让给某开发商。

    不过,眼看着开发商“吃肉”,叶斌坦言自己并不指望跟着“喝汤”。他承租旧王府2—1号公房已经22年,按照规定,拆迁时可以拿到补偿款的60%,其余40%的上缴房管局。

    叶斌想得挺简单,只要能在附近找到门面房,支付60%的房款,4家人还可以另起炉灶开张。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评估公司最终评估的拆迁补偿款只有309850元。按照这个补偿价的60%比例,他这间51.1平方米的店面,每平方米的拆迁补偿为1万元。

    起初,叶斌以为自己弄错了。他把记者带到距餐厅不到500米的“观城”,那里临街门面出售价格,每平方米都超过5万元。“观城用的同样是那个开发商的地,位置还没有旧王府好。”叶斌觉得,30万元这个评估价,与自己100万元的预期相距太远。

    从去年9月底开始,叶斌与开发商就围绕补偿款的高低进行谈判,今年7月19日,南京市有关部门召开“强拆听证会”,叶斌以“补偿价格不合理”、“为商业开发而强拆私宅不符合物权法”为由,呼吁“不可强拆”。

    听证结束后,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界人士,均没有在发言中表示可以强拆。但是9月28日,一纸“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还是送到了他手上。

    像大多数老百姓一样,叶斌这辈子也没被强拆过。他只是听说,距餐厅不远的一个地块被强拆时,“碰到这样的二层小楼,拆迁公司就搭梯子上房,从上往下攻。同时底下有人踹门,两面夹击,跟打仗一样。”

    叶斌看看自家的二层阁楼,开始筹划“防空”。有人建议他到肯德基买废油抹到瓦面上,可又怕“干了不滑”;有人说,在房顶拉铁丝网,再通上电,可又担心“电死人,吃官司。”叶斌后来想到“滚钉板”,决定干脆朝外钉钉子,

    10月5日,这位歇业关门的店主买来42张木板,50斤钉子,请两个木工花两天时间把钉子钉透木板,再反扣在屋顶上,木板之间又打上枪钉。尽管戴着手套,几个人手上也被扎出好几个窟窿眼。叶斌觉得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不会要人性命,再有就是能起到震慑作用。

    为了把守住大门,他在进门处摆起轮胎阵,3个轮胎摞成一组,一共放了6组,逼得“入侵者”必须一步步挪进来。他还特地留了几块钉板,紧急时,可以丢进轮胎洞中。

    家里的“小黑”也派上了用场,这条两岁大的小狗白天窝在棉大衣里休息,夜间守卫,已经训练到“一有陌生人经过就狂吠不止。”

    阁楼仍然是叶斌最担心的地方。他在气窗上留了块钉板,可以移动,每天有人在阁楼上值班,时不时探出头,查看屋顶上的动静。叶斌盘算着如果有人从气窗突破,也只能一个个下来,到时可以合围。

    几个月来,叶斌只有在说起他的“作战计划”时,才会这样眉飞色舞,而且总让人联想起电影《地道战》里对付鬼子的场景。

    但是精心准备的叶斌,也还是小觑了这场“战争”的残酷性。

    10月30日凌晨4点,一个七八十人组成的拆迁队来到旧王府。先是隔壁老王家的气窗被打破。有人把头伸进来,业主老王以为是小偷,只穿着裤衩,就冲过去往外顶。结果五六个人从大门冲进来,把老王拖到门外的一辆车里。他老婆也被人盖上一件衣服,关到另一辆车上。大件搬出来之后,就开始拆房。

    叶斌透过玻璃看着,让店里的人做好决战的准备。不过,对方并没有准备动他的房子。挨到早上8点,右边老杨家的孙子刚出去上学,4个大汉冲进来,把杨顺海反扭着胳膊押了出去,他年近80岁的母亲也被人抬出了屋子。两人先后被拉到麒麟门外的小旅馆里住了半天,此后祖孙三代流离失所。

    “那是老人住了一辈子的私房,当她的面就拆。她现在回想起来,还直抖。”杨顺海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了当时的场景。

    “拆迁公司的人又没有执法权,凭什么进屋抓人扣人?”亲眼看到这两位邻居的遭遇,叶斌多少后怕,因为如果给强拆成功,就完了,“马坐在人家屁股底下,人家还跟你谈吗?”

    叶斌决定不再坐以待毙。11月8日,他听说山西路广场搞记者节活动,就去找媒体反映情况。中新社的记者来采访,把照片发到网上,同时附上他的诉求:“我支持城市发展,我也不眼红开发商赚钱。但老百姓有最起码的要求,就是维持现有的生活的水平不要下降。”

    让叶斌感到欣慰的是,网上数以万计的留言中,9成以上都认为他的要求并不过分。叶斌也坦言在媒体报道此事之前,自己就像“生活在漫漫长夜中”,内心时时“充满恐惧”。

    他至今仍记得,有一天跟拆迁小组的人在价格上“没谈拢”,第二天凌晨三点半钟,餐厅所有的玻璃门窗都被砸碎。当时报案了,警察也来了,却没有什么结果。后来,玻璃刚换过,又被砸了一次。

    大多数人都觉得,叶斌是在“鸡蛋碰石头”。一度,叶斌也曾想过顺应“国情”,托人找开发商谈,“能不能各退一步”。

    最终人情也没起作用,这一纸强拆令,让叶斌“较真”了。

    “好比买猪肉,肉价是10块钱一斤。买肉的说,我现在评估了,两块钱一斤。我给你5块,你卖不卖?你不卖,我强制把肉拿走,还照2块钱给你。”叶斌咽不下这口气,他觉得“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只是,这个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业主发现,整个拆迁从立项、评估、裁定,包括强行拆除,整个程序都比较规范。后来,他找到一本480页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文件汇编》,细细研读之后,他觉得问题出在评估细则上。

    2003年,南京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邓府巷事件”,一名39岁男子因为房子被强拆,愤而在拆迁办公室内自焚身亡。南京市由此出台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又称市政府第227号令)。

    叶斌发现,这个办法是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制定的政策。2003年,南京市内区位一级的住宅保障单价,是每平方米3900元,并且一直沿用到现在。

    “从2003年到旧王府拆迁的时点2007年9月,这是全国房价高涨那几年,评估的细则能一成不变吗?”叶斌质疑道,“这个滞后的保障单价,没起到保障被拆迁户这个弱势群体的作用。”

    不过,叶斌的质疑并不能改变开发商的态度。在开发商的眼中,叶斌属于典型的“无理取闹”。

    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叶斌的房子是公房,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交租金,按说承租协议已经失效。而且叶斌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又没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按经营性用房给予补偿,已算照顾。

    但同时,这位负责人又强调,“开发商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重新考虑他的情况,所承诺的补偿金额已经超过70万元。”她说,“这个房子不是他的私产,希望他不要再闹下去。”

    “如果真像她说的那样,他们为什么还要给我70多万呢?房管所直接收房不就行了?”针对开发商的说法,叶斌捧出了租赁证、收据、纳税单和营业执照作为证据。他同时觉得“以抠门著称”的开发商能给出“70万的报价”,足以证明此前30万元的评估价格“多不靠谱”。

    如今,这条“在《儒林外史》中就被提及的繁华街市”,只剩下这11户开发商眼中的“钉子户”。

    一位姓韩的中年妇女独自住在一间木结构的房子里。面对这间“冬天透风,夏天进蛇的木屋”,这个女人捂着肚子,在寒风中流着泪说:“有钱买得起房子,我早就走了,怎么会愿意在这受罪?”开发商只同意给她每平方米7000元的评估价,而周围的房价,在15000元左右。

    韩女士的隔壁住着一家8口人,两个残疾人常年卧病在床,一家人依靠低保和开小店卖盒饭为生。“祖传的门面房就像是母鸡,可以下蛋(指出租或做买卖)。”一位老太太说,“现在他要拿走,给的钱还不够买一只公鸡(指住宅)。”

    叶斌也始终不认可“钉子户”的提法。他觉得就像一个记者曾经对他说过的那样——钉钉子的做法貌似很强悍,实则映衬的是内心的脆弱和无助。

    有时,两杯啤酒下肚,这位硬汉也不免直言:“你想,如果推土机的铲斗长驱直入,就算有1万多颗钉子,有个屁用啊!”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