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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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引发“血案” 育才还是毁才

叶传龙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7    [打印] [关闭]
    “吃了女同学给的一个苹果,聊了几句,就被学校以发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为由开除了”。河南夏邑县岐河乡吕桥村张合庄的何帅说,当同学们紧张地准备高考时,他只能在大街上闲逛。(《东方今报》11月26日)

    “在学校内玩手机、MP3等娱乐工具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女生之间在校内外不正常交往、牵手搭背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这些无厘头的校纪班规,让人感觉教育者已经放弃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教育、说服、疏导方式,而选择以“强制”手段来解决他们在教育过程所碰到的难题,甚至期望有“一劳永逸”的奇效出现。殊不知,正是这种简单思维和懒政,将学生推向社会,使学校问题演变成了社会问题。

    仅凭一个苹果就将学生开除,让他们失去高考机会,人生因此被描黑。无视学生权益,简单处理学生间的感情问题,这样的教育哪里是育才,分明是毁才!

    撇开教育的管理失当、方法简单不说,据当事人揣测,自己之所以会遭到这样的厄运,主要是学校唯恐生源不足,在开学前曾以预交学费的形式招揽生源,但开学后发现人员严重超标,于是想办法开除学生来“腾床位”——看,利益之剑挥到何处,何处必将受到伤害。当然,此种解释尚未得到校方回应,我宁愿它不是真的。

    此事曝光后,学校也许会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失当,也许会撤消对两位学生的处分,贴个告示,广播两次。但是,对学生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能一下子消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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