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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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并未撤离山西

“封口费”事件追查还在继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7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张国)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今天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虽然总署通报了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处理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此事的结束。

    “现在还有调查组驻山西,还要继续调查。”朱伟峰说。10月27日,这位副司长带队的调查组进驻山西,严肃查处“封口费”丑闻。同日,中国青年报发出《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等报道,引起全国关注。

    今天,当本报记者拨通电话,自报来自“中国青年报”,朱伟峰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一个月来,他领导的调查组在山西紧张工作,曾于10月29日首次公布调查进展。而经过第二次通报,涉案人员由28人上升到60人,金额也从12.57万元增至31.93万元。

    此外,根据干河煤矿提供的相关证据,尚有6家媒体的12名工作人员涉案,但身份确定等情况复杂,有关部门正根据线索进一步调查、取证,查实一个处理一个。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处理情况通报》明确指出,对尚未查实的线索,要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加快侦破,只要案件有线索,将穷追不舍,一查到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总署还说,坚决支持依法依规对查实的媒体和从业人员“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封口费”事件曝光后,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著名报人梁衡曾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提出,此事的处理可以借鉴体育界的“终身禁赛”方式(中国青年报10月29日报道)。而新闻出版总署此次明确表示,对已查实存在问题的涉案人员将全部列入违规违法记者名单,通报全国,禁止进入新闻队伍。“要以强有力的管理坚决维护新闻的公信力和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活动准则。”

    得悉总署的决定后,全国记协国内部维权服务处处长王一龙说:“我觉得这样做非常好。他们失去了从业资格。”

    “虽然这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极其恶劣。记协领导一直关注此事。”他说。

    王一龙说,记者是一个特殊职业,承担着很多社会责任,对公众影响巨大,特别需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人才。“希望我们的队伍中出现更多的优秀人才,把违规人员清理出去。”

    这一次,有26名没有记者证但与媒体存在聘用关系的人员涉及“封口费”事件。王一龙对此指出,一些媒体不能以他们是“聘用人员”为借口,撇清自己,推卸管理、培训和教育的责任。

    他还强调,“打铁还要自身硬”,新闻界应该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三项学习教育”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

    他说:“我们都该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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