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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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俺早已是个资深‘精神病’了?”

点评人 谢洋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8    [打印] [关闭]
    制定标准的专家可谓用心良苦,论证程序可谓合乎规范,结果,却引来群情激愤,“可笑”、“无聊”、“荒唐”的评语横飞于网络和报端。这样一幕戏剧化的场景,出现在《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出台后的短短几天。

    这一标准首次将“网瘾”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并认定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天哪!俺早已是个资深‘精神病’了?”“完了,我要被收治了!”不少网友按此标准对号入座后,情不自禁地发出如此调侃。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上网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的行为。一名新浪网友直言不讳地说:“在如今的信息化社会,每天生活和工作的上网时间超过6小时的比比皆是,这个标准根本不符合社会实际!”

    “那么多‘瘾’,凭啥单将网瘾列入精神病?”——搜狐网友问。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瘾”,赌博的有赌瘾,抽烟的有烟瘾,喝酒的有酒瘾,看电视的有电视瘾,甚至有的人手机时刻不离手,一天不用就浑身不自在,这是不是也是精神病?

    这么多“瘾”中,为啥就要把网瘾推到“精神病”的高度?有人忍不住怀疑这一标准出台的背后动机。一名网友留言,现在沉溺网络的孩子那么多,有了标准作为依据,是不是专家就能用打针吃药的办法收治这些孩子,进而可以理直气壮地收取各种诊疗费用了?

    如今很多青少年之所以迷恋网络游戏,是因为在现实生活里感觉到压抑,而在游戏里却能得到发泄。不少人迷恋网络聊天,往往也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感到孤寂,需要找人倾诉。同样是沉迷网络的表现,背后的原因却各不相同。事实上,网络已经成为中国百姓最经济、最有效、最强大的心理减压平台。

    “没车?那就上个SNS网站抢抢车位。郁闷?那就随便找个网络游戏打打杀杀吧。没有比这个更便宜的减压方式了。”一名网友留言。

    怎么去评判和应对网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无论什么标准或观点,如果与青年实际感受相差十万八千里,肯定会令人莫名诧异。难怪有猫扑网友激动地喊出:“我看有精神病的不是玩家,当专家当上瘾了才是真正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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