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草根慈善”蓬勃兴起
中国是否已成为慈善大国?经历了“5·12”地震灾难的中国慈善事业有哪些值得反思和总结的地方?
“如果说2005年民政部召开首次中国慈善大会吹响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号角,那么可以说,经过2008年,中国的慈善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12月5日,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将在北京召开,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这样介绍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召开的背景。
中国慈善事业仍在初级阶段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从事公益慈善工作已有20多年,谈起近几年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他感慨万千:“上世纪90年代,我国慈善事业刚刚起步,当时可以说是惨淡经营,基金会很箫条,没有几家开展活动。从2005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公司和私人可以成立非公募的基金会,参与和支持公益事业,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近500家非公募基金会成立。”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国务院对民政部的职能调整中,成立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事业促进6个字首次成为政府部门一个司的名称,这说明政府希望强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决心。”该司主管慈善和社会捐助的处长郑远长表示。
在充分肯定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民政部官员表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仍然处在初级阶段,尽管今年的捐赠总额将会达到1000亿元,但其在我国经济总量中占的比重微乎其微。而早在2005年,美国的慈善捐助额达到了2603亿美元,占到当年GDP的2%,人均捐款额达878美元。
除了捐赠总量,我国慈善事业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都比较差。很多人认为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人员是弱势群体,不需要专业人员,不需要支付报酬。恰恰相反,慈善事业发展成熟的国家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由于我国专业人才十分匮乏,慈善事业在进一步推进和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举步维艰。
徐永光认为,过去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慈善机构是从政府衍生出来的,很多从业人员是从政府出来的,有的还是退休干部,所以,低工资、低薪酬能够让机构运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要突破观念,做公益慈善是要有成本的,“不能只喝西北风做慈善”。
各界人士对《慈善事业法》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也充满了期待,纷纷表示了健全我国慈善法制环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国目前还没有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律,难以对慈善事业整体和慈善事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调整,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保护。
草根慈善亟须突破瓶颈
王振耀告诉记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名称里的“促进”二字,就表明了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定位,政府只是服务者、推动者,需要突出民间慈善组织的主体地位,政府不能代替慈善机构。否则,那就不是真正意义的慈善了。
徐永光用自己参与汶川特大地震募捐的经历说明了民间组织发挥的巨大作用。过去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时候,参与募捐的慈善组织数量很少。这次地震发生当天,一些民间组织就行动起来,如爱德基金会在四川成立了救灾办公室。第二天,近百家慈善机构发表联合声明,提出了“抗震救灾,十万火急,灾后重建,众志成城”的口号。
在地震灾区,随处可以看到NGO和志愿者的身影。专家表示,这可能是个转折,此前中国民间慈善活动的传统意识不强,在汶川特大地震后却有了显著变化:大规模的草根志愿者运动正在蓬勃发展。
“这些民间组织为不堪重负的中国红十字会提供了补充力量,帮助了救援行动,却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参与救援的民间环保团体“自然之友”的执行理事梁晓燕曾表示,“很多志愿者缺乏专业知识,往往到了一线以后不知该往哪去。目前在各种民间力量之间,也缺少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前方也没有一个组织机构,来统一指挥大量来自民间的人力、物资。”
这是目前民间组织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民间组织也在救灾中不断修正着自我定位,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方向。
记者注意到,尽管民间组织在汶川特大地震后发挥的巨大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知,但是草根公益慈善组织登记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中国目前的社会组织包括3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基金会。据估计,没登记的民间组织数量是已登记的5到10倍。
我国民间组织管理采取双重管理体制,既要有登记机关,还要找一个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一个民间组织先要获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然后再到民政部门去登记。目前困难在这些民间组织找不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这个“婆婆”,原因很简单:谁接收谁就得承担责任。
在这个问题上,某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也曾透露,民政部正尝试着同时承担登记机关和主管机构的双重角色。目前已有20多个公益基金会“落户”在民政部名下。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尝试了新的管理模式:用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民政部这个“婆婆”采用“无为而治”的理念,只参与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审查年底的工作报告,对具体工作不过多干涉。
体制内慈善组织加速转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汶川特大地震后面对数以亿计的捐款,如何使用?成了众多体制内慈善组织的难题,许多媒体把这些捐款比喻为悬在慈善组织上方的“堰塞湖”。
据了解,像中华慈善总会和红十字这样的体制内公募基金会在中国不到1000个,却募集了90%以上的捐款。四川省慈善总会共有十几名工作人员,此次地震后接收的捐款有20多亿元,平均每个工作人员接收捐款一两亿元。这些官办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实施项目都要依靠政府。“等于民间捐款转了个圈,进了政府,尽管这强化了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却违背了捐款人的初衷。这导致民众,尤其是一些外国民众捐款意愿下降。”徐永光说。
一方面是官办慈善组织面对资源过剩的“堰塞湖”,另一方面是民间公益服务机构——草根组织资源严重匮乏,步履维艰。这已成为汶川特大地震后体制内公益组织需要反思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公募基金会接收的每一笔捐款以及如何落实这些捐款,都要向主管机关汇报。批准了才能执行。上海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袁采说:“收捐款容易,用捐款难,压力太大了!官办基金会这次得到那么多捐款不是好事,弄不好要砸牌子,这种运作模式长期下去不行,要求变。”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也开始与民间慈善组织进行资源对接,他们拿出2000万元公开招标灾后重建项目,跟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会没有关系的民间公益慈善组织也可以申请;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也都有打破社会捐款体制内循环的办法;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也宣布支持民间组织参与的“灾后复兴计划”……
一些长期从事慈善组织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2008年这个特殊年份,促使我国慈善事业加速实现慈善主体的转换。只有社会组织成为慈善的主体,我国才能从传统慈善事业进入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阶段。”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