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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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

保险公司赔偿120户村民1.1万元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02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刘世昕)因企业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湖南省一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在不到10天内得到妥善处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了这起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湖南省于今年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18家化工、有色、钢铁等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重点。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今年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污染事故”赔偿险,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往年污染事故造成赔偿的情况,投保额为4.08万元。

    今年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企业对上门要求索赔的一些村民进行了赔偿,但事件并未平息,周边村民前后分三批共计120多户找到企业提出索赔。

    于是,企业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偿款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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