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
星期

对官员或赞或弹,公众都不应是旁观者

贺方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03    [打印] [关闭]
    近日,一则题为《县纪委书记卸任,百姓“万民伞”相送》的博客文章,将江苏省泗洪县的纪委书记王守权推到了聚光灯下。短短两天时间,博客吸引了大批网民的关注,许多论坛转载,更引来多种猜测和争论。(东北网12月2日)

    按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则,仅凭博文本身以及几张照片,我们的确无法判断事实的真相。至少,分处互联网不同端口的旁观者,和博文作者以及事实真相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肯定或者否定事实本身都是轻率的。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大多是以一种旁观者的心态,按照自己的生活经验,来猜测事实的真相。

    不过,照片中手拿锦旗、高举万民伞、树起清官旗的“数百人”,该算是事件的参与者。他们一定也是事件的知情者,清楚整个过程是自发的“感情流露”,还是被操控的“虚情假意”。不过,按照此类事件的通常结果,事件的参与者几乎都会按照画面显示的内容来准备“解说词”,公众依然会对其“解说”心存质疑。

    问题似乎陷入恶性循环:当事人越沉默,公众就越怀疑,越怀疑事情的真实性。在当事人按照情理不大可能开口辩解的前提下,事件的真相注定像雾像雨又像风。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开口,去证实事件的真实性就能轻易化解怀疑。对于官场的普遍不信任心理,会让这一事件越描越黑。

    从这个意义上讲,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一事件的真假,而是民意是否能够被充分表达。即便博文和照片确实属实,但赞扬声背后为什么没有批评声音?“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而如果博文和照片所反映的真相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赞扬秀”,那更是对民意赤裸裸的绑架。

    即便是在自上而下的官员选拔和任命模式中,民意也应是官员能否被擢升的一个重要标准。问题在于,如果民意无法充分表达,所谓民意不过是经过“包装”的民意,那它的存在又有何价值和意义?由于公众是民意表达的旁观者,所以最终的民意就有可能被绑架或者被操纵。也就是说,不管民意对官员是批评还是赞扬,如果公众不能成为民意评价的主体,民意也就失去了意义。

    这恰恰是这篇博文饱受质疑所反映出来的本质问题。就像不久前河南省登封市东金店乡东刘庄村村民李怀周牵头,联合乡亲和部分登封市民,为登封市市委书记张学军立了一块功德碑那样。如果公众不是官员仕途的“决定者”,只是“旁观者”,那么赞或弹不过就是一种“民意装饰”。

    在民主的环境下,民意不仅能充分表达,更能够真正决定官员的仕途。此时,怎样的民意表达都可以被接受,你可以将某一官员赞成一朵花,我也可以将其弹劾得一文不值。但或赞或弹,我们都是民主程序的参与者,都认可那个“少数服从多数”的游戏规则,而不会将对某一官员的赞扬视为洪水猛兽,因为批评和赞美都是公众约束官员的权利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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