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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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所学校为争校名打官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04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王亦君)为了争得“培正”这一百年名校的名号,近日,国内首起教育服务商标纠纷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广州培正中学是广州百年名校之一,创办于1889年。广东培正学院成立于1996年,1999年时将“培正”名称和图形进行了商标注册。

    2001年11月,培正中学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培正学院的“培正”商标注册。2007年8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决定撤销培正学院注册的商标,理由是培正中学使用“培正”商标在教育领域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属于使用在先,应保护已使用人的权益。

    同年9月,培正学院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商评委有关培正商标的裁定。北京一中院判培正学院败诉。之后,培正学院上诉至北京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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