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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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启动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04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李亚杰 吴元兵)“小孩的眼睛就是照相机,他看父母亲怎么做,他就会怎么做,父母亲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的。”3日上午,被广大青少年称为“法官妈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尚秀云来到北京市石景山八角社区,为年轻父母和青少年作了一堂生动感人的讲座。

    这是第五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举办的网上普法进社区活动中的一幕,标志着由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主办的“保护未成年人在行动——200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正式启动。

    据了解,五年来,网上普法知识大赛活动参赛青少年网民达2600万人次,参与组织举办的院校1300余所,创建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基地96所,在全国发展普法志愿者300多人,受到广大青少年欢迎。

    在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尚秀云以大量少年犯案例,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类型和特点,剖析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并就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给家长提出了忠告。家长们表示,听了讲座,对孩子和自己的角色有了新的认识,孩子的眼睛是照相机,只有父母自己以身作则,才能更好教育孩子做到遵纪守法。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并不仅仅是青少年的事情,父母和社会的责任已经成为青少年普法的焦点。

    今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将集中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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