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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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税费改革后油价将有所下降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0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9日说,我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后,国内的成品油价不但不会提高,还会有所下降。

    许昆林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设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时就牢牢把握改革在总体上不增加社会负担的原则。”根据改革方案,我国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养路费等6种费用,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虽然油价中的消费税上调了,但养路费等费用也取消了,加上当前国内外油价之间还有降价空间。可以说,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后,油价不仅不会提高,反而会有所下降。

    在回答成品油每升会降多少时,许昆林表示,这取决于当时的国际油价。“我们每天都要计算油价成本”。

    在谈到为何目前出台上述改革措施时,他说:“10年来,我们一直在寻找恰当的机会。我们苦等了10年,目前是推行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最佳时机。”

    他解释说,1998年以来,国际油价一路攀升,虽然一度有所回落,但调整幅度不足以出台上述改革方案。当时,国内汽、柴油价格为一升2.1元左右,如果像现在这样每升增加8毛钱的税,油价调整幅度将达到38%,对社会的影响之大将是不言而喻的。

    “另外,当时,我国还没有建立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对种粮农民、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机制,这是影响我国迟迟不推出油价税费改革方案的重要因素之一。”他说。

    许昆林说,这次改革不但规范了成品油税费,体现了“多用油,多缴税”的原则,更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提高人们的节油意识。

    在谈到国内外油价的差别时,许昆林说,成品油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多种因素,是与各国的资源禀赋程度、能源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保护要求等相适应的,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

    他说,这次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我国汽、柴油的税赋水平,不仅仍低于欧盟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这一税赋水平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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