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蛮横小吏生存的土壤
“关系保”反映了基层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人们常说的“上面的好政策被下面的一些歪嘴和尚念成了歪经”。好经被念歪,不全是因为执行政策的能力不够,很多时候是利益驱使,明知故犯。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度日艰难的低收入群体进行社会救助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它关系到民众的饱暖甚至社会长治久安的大问题。但在一些基层官员看来,这恰恰成了他们优亲厚友、显摆权力的良机。
清人郑板桥有诗云:“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或许对底层弱势群体而言,“州县吏”已经是天大的官员了,生活在他们身边的基层干部,才是真正能够体会他们疾苦的人。村干部是否与底层民众贴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同样是在上文被揭露存在“关系保”的群爱村,村干部的“关系保”被纠正后,他们索性在上报低保方面没了积极性,理应享受低保的村民照样无法得到政府救济。这是怎样一种蛮横?干部亲戚家属吃不上,再穷你也别想吃上。
但是,我们也没有必要过高地去估计某些“念歪经”的基层干部的能量。指望每一个基层官员都“卧听竹声而忧民疾苦”是不现实的。恰恰相反,越是底层的官员,越是有与民争利的经济或者人性的基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他们的防范和监督是否到位。上级政府把上报甚至甄别低保户的权力交由他们行使的时候,如果没有附加必要的纠错机制,出现“关系保”是自然而然的结果。一旦“关系保”得到纠正,上级政府面对基层干部的甩手不干反倒束手无策,更证明了约束的缺失。
监督必须与权力同进退,对低保的审核、上报作为一种权力,同样需要与之同在的监督。这种监督不全是来自上级政府的监督,而必然应该包含来自民众,尤其是低保户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真正保障民众的权利能够充分行使,则“关系保”必无繁衍的可能,“蛮横小吏”也必然失去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