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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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

扶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温家宝主持 会议要求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决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2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决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出现不少新情况。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对此,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就业,这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一要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稳定农民工就业。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带动农民工转移就业。二要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增加农民工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式,注重提高实用技能和就业能力。三要扶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门槛,搞好金融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规定的给予财政贴息。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企业关闭破产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要严肃查处。五要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抓紧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加强返乡农民工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及子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等公共服务。六要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依法解决土地纠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

    会议认为,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都有重要作用,是一项一举多得、深受农民和企业欢迎的好政策。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范围,是“家电下乡”后又一个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2009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0亿元,比今年增加60亿元。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并向粮棉油种植大县、养殖大县和血吸虫病防疫区及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倾斜,补贴对象包括农民、农场职工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允许农民以拟购买的农机具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会议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招投标制度,把好农机具选型的质量关,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并尽快公布。各地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向社会公布,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的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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