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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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强调

一如既往坚持以人为本 切实推动人权事业发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2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今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举行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座谈会。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

    胡锦涛在信中首先向全体与会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并向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联合国在60年前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表达了世界各国人民对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愿望,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胡锦涛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中国人权事业也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胡锦涛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胡锦涛表示,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上,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信。他在讲话中说,胡锦涛总书记的信阐述了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为我们做好人权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信中提出的要求,全面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为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座谈会上说,胡锦涛总书记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是对所有从事人权领域工作的同志们的极大鞭策和鼓舞。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人权理论研究,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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