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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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追踪

停工整顿发出后仍有工地偷偷施工

福建升降机坠落事故原因还未查明
本报记者 涂超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2    [打印] [关闭]
    2008年10月30日,福建省霞浦县阳光城房地产项目在建工地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升降机内12名民工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随后,由安监、公安、建设、监察、检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1个月后,记者在霞浦采访时获悉,该县建设局一位中层干部已被相关部门以玩忽职守罪刑拘,其身兼霞浦县建设局安全股及质监站负责人。记者从霞浦县建设局的网站上了看到,该局安全股的职责为:组织开展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位于霞浦新城区的阳光城房地产项目工地大门紧锁,此前忙碌的施工场面不复存在。附近的一名摩的司机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工人们都回家了。许多在阳光城订购了房子的业主纷纷涌入项目售楼部要求退房,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个楼盘出了这样的事情,会被看作不吉利。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县所有在建项目下达了停工整顿通知。但记者在附近的多家工地上看到,为了赶进度,仍有不少工地在偷偷进行小规模施工。

    在一家医院的建筑工地上,工程项目经理正在简易工棚里跟工人结算工资。他告诉记者,工地已经停工1个月了。对于停工造成的损失,他更多的是无可奈何:“虽然施工人员都走了,但管理人员还在,工资还得发。更要命的是先行垫付的工程款是从银行贷来的,每天想到这些多出来的利息都头痛。”

    虽然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中表示,“施工单位在安全隐患排除之后,具备复工条件的可以申请,待复查后予以复工。”

    但事实上目前并没有哪个建筑项目提出申请。“这个时候,谁敢去当这个出头鸟?还是先观望一阵再说。”这位项目经理说。

    调查结果迟迟未公布,但有关事故原因各种版本的传言已在社会上流传开来。

    当地一家媒体从参与联合调查的一位检察官处得知,“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并且存在边施工、边办证的情况。”更有传言称,此次事故楼盘原本设计层数为23层,后来变更为32层,并且规划建设的6栋高层住宅楼后来也变成了8栋。

    在霞浦县安监局,一位负责人出言谨慎,他表示调查组已经离开了霞浦,关于事故的情况不清楚。“上次我们一位同志也是跟你们记者聊天说了些东西就被登报了,给我们造成的影响非常不好。”他说。

    还有媒体报道,施工升降机坠落的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系电梯上的两颗螺丝脱扣酿成惨祸。按照规定,建筑工地人货电梯安装后,3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坠落试验测试,试验由建筑监理单位、机械维修公司、安装单位、建筑单位共同进行。事故电梯曾在7月25日进行过坠落试验,按照规定应该在10月25日之前再次进行坠落试验测试,而直到10月30日发生事故当日,出事电梯并没有进行坠落测试。

    当记者向霞浦县建设局局长贾鲁敏求证相关内容时,他对记者的提问非常不耐烦,“调查组已经在查了,结果出来了就什么事情都知道了。”

    而对于阳光城边报批边施工以及涉嫌更改规划的说法,他表示所有有关阳光城工程项目的资料和档案全部被检察院调走,自己不记得施工许可证何时下发。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7日,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前几天,霞浦县政府安委会下发了一份《关于集中力量深人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随后,霞浦县建设局转发了这份文件,并有相关人员到阳光城建设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然而,第二天事故就发生了。

    记者了解到,该工程包工头已被调查组控制,业主银行账户被冻结。在霞浦县检察院,相关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记者获取了一份宁德市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霞浦“10·30”事故通报的内部明电,其中对这起事故的评价是,事故充分暴露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水平低,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严,生产设施的投用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且存在生产管理混乱、企业教育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向福建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询问何时对事故作出结论,被告知事故责任认定还需要一段时间,只要不超过180天都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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