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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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蓬勃开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5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孙晔)记者日前从团中央有关部门了解到,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共同主办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自12月3日启动以来,各地团组织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团河北省委以具有文化艺术特色的中小学法制安全文化节试点活动为载体,在10个试点县市区集中开展了法学专家(包括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走进辖区内中小学校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演讲辩论、参观体验、网络竞赛、动漫创作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团湖北省委充分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的作用,推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辖区内的社区结对,以社区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如团鄂州市委联合当地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等13家单位开展了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团襄樊市委动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选派普法骨干深入社区进行系列法制讲座;团咸宁市委协调电信部门向社区居民发送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短信;团宜昌市委结合社区低保普查的机会,组织力量为社区居民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

    团福建省委紧密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完善和规范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内容,进行分类施教。如团厦门市委举办了“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图片展”,以卡通、漫画、连环画等较为直观的形式向低龄儿童讲述法律常识;团漳州市委针对中学生开展了青少年公民素质教育、成人意识教育和行为规范礼仪教育,并配合相关部门成立了心理咨询机构。

    团青海省委充分发挥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骨干作用,在全省组织了1000多名青年志愿者深入各中小学校、社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团玉树州委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学校、社区、寺院,结合民族宗教政策向青少年进行了以反对分裂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

    团四川省委重点围绕灾区青少年的现实需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报刊等宣传阵地,动员各级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青年志愿者等力量,开展了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工作。如团成都市委印制了《爱心法律手册》,深入地震重灾区开展宣传;团德阳市委为边远农村的留守儿童放映法制电影和开设法制讲座;团资阳市委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团广东省委和团海南省委还以刚刚修订通过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分别组织了专题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据悉,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等地也纷纷抓住全国法制教育宣传周的良好契机,通过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吸引青少年参与,掀起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和法律服务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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