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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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垃圾处理费既无理由也无效率

梁发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6    [打印] [关闭]
    兰州媒体近日报道,兰州垃圾处理费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征收,收费标准是:城市常住人口每户每月5元,暂住人口每户每月5元;各级机关、单位、学校、经营单位、小摊点等或以人头或以经营面积计价收费。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还就该项收费成立了收费处,并成立了6个收费所,每个收费所还组建了新的收费队伍。

    兰州市的这个垃圾处理费,已经酝酿了3年。按照兰州数十万家庭,再加上大大小小的单位,商铺,小摊点等,如果应收尽收,则每月的收费达数百万近千万元之多。

    城市垃圾处理,属于典型的城市公共事业,其开支理所当然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事项。兰州市民缴纳的税金中,本来就包括垃圾处理这样的公共服务费用。既然居民们已经通过纳税的方式付费,那么,重复课征垃圾处理费,就需要充足的理由。

    兰州市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理由是,包括税收在内的财政收入远远不够用。政府的财政资金永远是紧张的,永远是有限的,将紧缺的财政资金用于什么地方,必须有一个优先性的选择和排序。显然,在兰州市的财政支出的优先性方面,垃圾处理显然没有排到优先地位。兰州市政府部门的办公楼都很体面,尤其财政局造价一亿多元的大楼因为过于豪华,去年受到国务院的通报批评。如果将建造这个办公楼的费用用于垃圾处理,也许够用10年。不压缩行政支出、大建楼堂馆所,反而以无钱为借口向老百姓收垃圾费,是何道理?

    退一步讲,政府真的没有垃圾处理费需要市民“赞助”,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其必须经过市民的充分协商讨论,同时这笔钱要合理运用。就目前情况来看,垃圾处理费的使用效率是很低的。为了收费,已成立数百人的收费队伍和6个收费所。这些收费所不盖办公楼吗?不配备桌椅板凳电脑汽车吗?不出差考察学习,开会交流经验吗?别的不说,仅数百人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数十万元。

    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通过什么方式将费用收上来?从报道看,有关方面决定向街道办事处、自来水公司或者物业公司委托,由他们挨家挨户上门收取,给他们提成。因为收费复杂,提成必然不是小数字。这就是说,征收的成本已经很高。当人们缴纳的宝贵资金,并不是用于真正的目的,而是大量用于征收本身时,这样的收费,其合法性就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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