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减税退税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思想认识和工作着力点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应对决策上来。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应对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与有关部门共同及时迅速地调整和落实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一系列税收政策。
——推出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方案。根据国务院部署,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同时,降低从事小规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税收负担,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目前,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发布,税务总局已经及时做好调整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应准备工作。
——多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针对世界经济下滑对我国出口的冲击,经国务院批准,在今年8月1日调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11月1日起调高服装、纺织品、塑料制品、日用及艺术陶瓷制品、家具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2月1日起又提高3770项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2008年4月24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为1‰的基础上,从9月19日起,实行单边征收;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轻个人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土地增值税。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硅藻土、玉石、磷矿石、膨润土、沸石、珍珠岩等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加强纳税服务,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要求全国税务部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的办理工作。
针对下半年经济增长趋缓的形势,为确保全年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提高国家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能力,国家税务总局认真部署了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禁寅吃卯粮、虚收空转、转引税款、违规提高税款预缴比例以及先征后返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做好税收预测工作。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经济税收分析,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三是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征管措施,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堵塞征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