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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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终审裁决中国败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18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黄少华)本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裁决维持了争端解决机构认为中方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的结论,中国在这次贸易纠纷中败诉。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今年7月公布了裁决报告。报告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违反了相关贸易规则。两个月后,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提出上诉,希望上诉机构能作出公正裁决。

    这份报告维持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的裁决结果,认为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但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按照相关程序,上诉机构的裁决报告将在30天内由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并生效。裁决生效后,中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

    汽车零部件争端已持续了两年多。在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就该争端进行磋商但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06年10月2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

    中国商务部官员此前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一直认真履行承诺,已大大降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关税,为贸易伙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市场准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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