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侵权盗版案件被查处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刘声)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了一批2008年侵权盗版案件查处情况,其中包括: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江西“7·11”非法侵权出版案、山东淄博“11·21”侵犯著作权案、福建《云霄阁》网站侵犯著作权案和深圳“1·17”地下光盘生产线案。
今年6月3日,在汇集相关举报线索的基础上,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决定成立专案组,对多次逃脱打击的以付某为首的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进行彻底查处。9月21日,专案组派出先遣小组前往广州市对主要犯罪嫌疑人付某等进行前期侦查。9月23日,天津、广州两地警方同时行动,共抓捕付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淫秽光盘1000余张,该案成功告破。9月24日,天津专案组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9月27日,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小林”被抓捕归案。目前,付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理。
2007年6月18日,江西省“扫黄打非”办接到有关方面情况通报,反映江西金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2006年以来,通过假冒西藏人民出版社的名义、伪造该出版社的印制委托书等手段,大量非法印刷教辅图书,并向全国发行。2007年7月11日,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协调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查办此案。
专案组在一年多里,奔赴北京、内蒙古、新疆、西藏、河南等多个省市区调查取证,对多家承印厂和100多个销售下线逐个核查,最终查明:江西金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于2004年至2007年,假冒西藏人民出版社、新疆人民出版社的名义,以及通过与其他出版社买卖书号等形式,自编、自印和自发《课课精练》、《权威1号》等94种教辅类书籍,向全国各地书商大量发销,非法经营额达114万元。
2008年10月6日,南昌市新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叶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08年1月17日12时,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所转群众举报线索,深圳市文化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宝安区石岩街道一铁皮厂房中,查获一地下非法光盘生产窝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两条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的地下光盘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生产原料若干,非法光盘(DVD)成品2.9万张,母盘2948张,生产记录本12本。公安部门现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7人被批准逮捕。
鉴于案情重大,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将该案作为挂牌督办案件,要求查清案件源头、查清设备来历、查清经营老板和委托人的去向,抓到幕后老板。深圳市成立由市公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协同配合,深入追查。
2008年11月4日,主犯陈某被抓获归案。这是广东省自1996年查获第一条地下光盘生产线以来唯一抓到的幕后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