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切实做好灾区农房恢复重建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谭浩)民政部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实践载体,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浙江等10省(区)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云南和重庆5省(市)汶川地震灾区已开工147.62万户,竣工82.06万户,已修缮202.31万户;西藏和新疆地震灾区正积极准备,为来年重建做好准备工作。
民政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努力提高改善民生的工作水平,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受灾地区的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些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科学制订重建规划。民政部会同汶川地震受灾省份,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保护生态、节约耕地,经济实用、保证质量,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编制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地震灾区农房倒损恢复重建规划》,计划用1至2年时间,基本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农房恢复重建。
二是积极落实重建补助。民政部、财政部大幅调整了中央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从原先每间补助1500元提高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般户每户补助3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5000元,汶川地震后,对每户平均补助1万元,并指导受灾省份平均每户配套补助1万元,对损房群众补助1000元至5000元。西藏和新疆等地震灾区也基本采用了这一标准。民政部、财政部全年安排各省农房恢复重建资金32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农房恢复重建。
三是加大重建指导力度。民政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金来源,引导捐赠资金优先用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房恢复重建,鼓励各地援建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同时指导灾区省份出台农房重建分类救助办法,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重建资金问题,全面推进灾区农房重建进度。指导灾区加大建材劳务供应,建立重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多措并举,保证重点,尽可能多地保证群众在永久性住房中过冬。
四是严格重建资金管理。民政部要求各地严格遵循“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切实规范救灾资金的发放工作。此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并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灾区开展督查,完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体系,确保重建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