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一年查处县处级干部4960人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李丽)今天,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了一组数字: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
干以胜说,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保持查处腐败的力度,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在社会上的影响巨大。但也有人据此认为腐败越查越严重,腐败分子越查越多。“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干以胜表示,党内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受党纪处分的人员占2007年底党员总数的1.6‰,其中因贪污贿赂行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942人,占受党纪处分的人数2.4%,占2007底党员总数的0.04‰。
“稳中有降”是干以胜对反腐形势的一个概括。但他同时强调,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问题、新情况,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我们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解决存在的腐败问题”。
干以胜表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仍是查办重点。据了解,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在起草制定行政问责、党委领导问责两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