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靖在民办教育奋斗的10多年历程,也是云南民办教育发展前进的路程。 资料显示,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高峰期后,云南民办教育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校体系。尤其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在2003—2007年的4年间,云南全省民办学校总数从1092所增加到2119所,学生总数从174606 人增至481562 人。 专家认为,民办教育不仅成就了一批教育家的事业,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了学习机会,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仅商学院就有300多名职工,吸引了大量的社会投资,每年为政府节约教育经费3亿元。民办教育在增加教育资源总量、丰富教育供给形式、挖掘社会教育资源潜力、缓解升学和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为云南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缓解了“穷省办大教育”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云南省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打破了长期形成的公立学校一支独秀的格局,就业率、学生满意度已经不亚于公办学校,给云南省的教育注入了活力。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与发达省区相比,云南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明显滞后于全国的发展水平。訾鸣指出,云南民办教育的生存环境并不宽松,还远远达不到“与公办教育并重”的程度。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教授符明弘也认为,民办教育不仅是对公立教育起到了补充作用,更重要的是民办教育的发展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挖掘了社会各种教育资源的潜力,对优化教育资源起到了调节的作用。 而且民办教育在激活公立学校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民办学校弥补了一部分民办教育市场后,政府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办好公立学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立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打破过去公立学校的“老大思想”和“铁饭碗思想”,多种所有制学校的发展,促使各种所有制的学校之间,以及同一所有制学校之间、开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竞争,从而提高办学质量,走上共同发展的道路。 符明弘还指出,1994年到2001年,云南省针对民办教育云南省共制定出台了13个政策、规定,这些政策和规定涉及了民办教育的审批、财务、教学、检查、聘任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对该省民办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但与整个民办教育的发展需求仍存在一定的距离,有关民办教育的配套的政策措施仍不齐备。 “随着民办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也暴露出了不完善、不具体的地方,致使有的方面约束太多,有的方面又管理不够,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符明弘说。 专家认为,穷省办大教育,迫切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办学,才能减轻政府办教育的负担,而国家相应的政策和规定又允许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等一批教学和管理质量堪优的独立学院的发展来看,就为云南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信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