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

33亿路桥费不该秘而不宣

刘效仁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2-31    [打印] [关闭]
    邢连超等5位成都律师以市民身份,向成都3个政府部门递交申请,请求成都市政府向社会公开“五路一桥”费收入总额、支出明细等情况。对此,当地官员表示政府收入在一定时期内是保密的。(《中国青年报》12月30日)

    作为执政为民的政府,其财政系公共财政,无论是税收还是其他非税收入,都取之于民,最终用之于民。既然政府仅仅是一个“守夜人”,其收与支都理当合法、合理、透明、公开。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收支是为了公共利益而非部门利益和行政利益,才利于公众的监督制约,才能有效防止收支的黑洞乃至于腐败。

    政府收入“在一定时期内是保密的”,是因收费本身不合法、见不得人,不愿公开?还是数额巨大不便公开?抑或开支去向不合理,不能公开?就“五路一桥”费征收而论,显然是悖理的。对路桥收费的合理性,公众多有议论和批评。一项3000人参与的调查显示,95%以上的网友认为,既然缴了养路费,再缴“五路一桥”费就不合理。明年开征燃油税、取消养路费后,这样的收费就更不合理。何况借年检之机“捆绑”收取,“如果不一次性缴清全年的‘五路一桥’费,就根本无法通过年检,就不能上路”,显然有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的规定。

    “五路一桥”费数额巨大,十分惊人。截至2008年4月,成都机动车已超过183万辆,按每车年缴400元的最低标准,2008年至少收了7.3亿元。按2003年成都机动车突破100万辆、每年增长15万辆粗略估算,这几年来的收费总额至少33.2亿元。这么一大笔钱,到底用在何处?

    事实上,我国各级政府的非税收入,像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不仅名目繁多,而且数量惊人。2007年,国税总局副局长宋兰就表示,中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如果以2007年度国家5万亿收入计算,5%的非税收入就是2500亿元。事实上,远非如此。如2006年全国仅土地出让金总额就达到了7000多亿元(《新京报》2007年5月7日)。遗撼的是,如此巨大的政府收入到底藏于谁手、用于何方,不仅公众并不知情,甚至连职能部门也“没法统计”,说不清楚。其暗箱操作的结果,只能是蛀虫丛生、浪费和腐败不止,导致国家资产流失严重,公共财政惨遭肢解。

    对非税收入,无论征管和支出,公众都应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和监督权。遗撼的是,当下不少地方仍将此当作政府秘密,不仅将公众挡在知情的门外,作为公民权力机构的人大审批和监督也一直缺席。健全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就必须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范围,改革其票据管理,完善其征收办法,清理和缩减一些项目,减轻百姓负担。同时强化人大、公民、舆论的多重监督,让政府收入不再是秘密。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