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让专家成为长官的奴婢
“长官意志”盖过专家意见,首先不排除一些专家本身立场的摇摆不定——有的专家受利益集团驱使,所谓建言本来就偏离了学术底线。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就曾指出,房地产界“豢养”了一批“御用文人”,或通过“重金”让一些专家和媒体为其制造舆论(《东方早报》7月10日)。有的专家臣服于各种外在压力,讨巧卖乖、见风使舵,甚至怀揣着领导意见帮忙制造依据。还有少数个别专家本来学业不精,心有余而力不足,一心只为权力的形象工程服务。
相对于专家意见被弱化,一些地方领导“长官意志”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见专家化。所谓的科学决策,只是习惯于让专家意见按照自己的思维走。说穿了,那些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只不过是为个人决策铺路搭桥,合意则顺手采用,否则弃而不问。
“长官意志”专家化不外乎两大因素。一是有的领导习惯于拍脑袋决策。尤其在地方GDP值的高压之下,这种决策方式来得快,见效也快,但危害也很大,由于过分激进,一时繁荣却留下不少后患。二是碍于某些特定群体的利益,其决策本来就经不起专家的争论,于是运用手中权力掩盖事实,而专家只是为决策戴上科学的幌子。
按理讲,专家意见与领导意见理当“井水不犯河水”,各有自己的话语范围。但现实中,专家并不具有行政权力,当然无法施加额外的影响。因此,关键在于领导手中的行政权力,是否会越俎代庖、包办专家意见。领导手中的权力是否会老老实实地守在应处的范围之内,往往首先又表现在权力下的决策是否依规依法。一个浅显的例子是,近年来,一些地方频频出现短命建筑,而建筑是有寿命规定的,如果权力真正对相关建筑法律法规保持高度的敬畏,这些短命建筑又怎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侮辱公众智商、浪费纳税人钱财呢?
有一点必须认清,那就是一些地方建立的专家咨询制度,目的是为了科学决策。而这种前瞻式的科学决策,事实上许多往往成为后来法律法规的实践基础。因此,要想尊重专家意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根本上在于让权力臣服于现有的法律法规。简而言之,尊重专家意见其实就是对权力依法依规约束限权的过程。只有将权力关进了“笼子”,专家才有自由科学的建言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