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新疆学学四川
王怡波
当老师的身材一定要有多高,这一规定不仅在法律上毫无依据,从情感上也难以让人认同。这种近乎“身高歧视”的规定也曾出现在四川。四川省教育厅2004年发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与《伊犁州州直2008年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一样,均规定:女身高不得低于1.50米;男不得低于1.60米。
2007年4月16日,本报刊登了四川一师范院校学生吴茂川的来信。这位大学男生身高158厘米,达不到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的上述标准,因此无法实现当老师的梦想。吴茂川在信中发出疑问:个子矮就不能当老师吗?
本报刊登了这一来信后不久,四川省教育厅便发出通知,调整有关条款,取消对教师入职的身高和体重限制。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四川教育部门主动调整规定的做法,不仅给许多梦想当教师的青年带来了福音,也使人们对政府部门知错能改的做法充满信心。愿新疆伊犁州的有关部门能够放下架子,从僵化条款中走出,认真面对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向四川教育部门学习,给所有人一个公平的机会,造福想当教师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