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
星期
国家发改委:

油价新政规定两次调价最短间隔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16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刘世昕)昨天,国家发改委宣布下调成品油价格,这是该部门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次下调油价,上一次是去年12月19日。以北京为例,93号汽油从每升5.44元降至5.33元。这样的调整力度引发了市场的猜测:频繁下调成品油价格是否意味着将来我国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将会更加灵活?

    今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就成品油降价答问时表示,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几日来虽有波动,但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仍有一定的降价空间,为此,国家决定相应下调成品油价格。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根据1月1日起执行的燃油税费改革,我国的成品油价格实施的是和国际原油市场间接接轨的模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则是价格调整要适时、适度地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以利于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因此,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趋向大体一致,时滞不会太长。但与此同时,考虑国内实际情况,成品油价格调整也不宜过于频繁,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对两次调价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做了相应规定。

    近期受到地区冲突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已经出现较大幅度反弹,国内成品油会不会跟随走高?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说,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一段时期相关油种综合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一段时间内综合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国家才会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因此,国际市场一地原油期货价格的变化不会同时、同幅直接地反映到国内,引起我国成品油价格每天变化。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