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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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逾250万被判刑13年

“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放弃上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04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张国)因受贿超过人民币250万元,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被判13年徒刑;与情夫董锋共同受贿、同时受审的陈文获刑3年6个月。2月3日,江苏徐州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华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刘是董锋的辩护律师。

    2008年9月起,中国青年报刊发了《网上曝光“一夫二妻”区委书记》等系列报道,将贪官董锋因举报人王培荣的网络反腐行动而遭查处的过程公之于众。11月28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将董锋起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建华告诉记者,董锋案是2009年1月16日宣判的,前后经过3次庭审。董锋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在上诉期内没有提出上诉,判决业已生效。

    他还透露:“董锋身体状况不好,糖尿病很厉害。”他说,目前还不知董锋是否已从徐州看守所转出,不知董锋是否已经开始服刑。

    对于判决结果,董锋案的两位举报人——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董锋之妻睢传侠均已知悉,但他们希望法院公布详细判决结果。王培荣对记者说,如果法院判定董锋受贿金额250万元左右,这一数字比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要低。

    这一数字还低于最初的指控。董锋案开庭审判时,公诉人以受贿罪向法庭指控董锋及其情妇陈文,当庭列出44笔贿赂,受贿金额超过282万元。刘建华告诉记者,审判过程中,董锋曾就受贿金额做过辩解,部分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因此减少了30万元。

    牛年春节过后,举报人王培荣副教授期待着重新走上讲台。王培荣任教的中国矿业大学力学系通知他,新学期为他重新排上了课程。上个学期,王培荣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己被校方缓聘,课程也被取消,并被派往上海进修,进修已于2009年1月结束。

    “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的贪腐事例成了当地反腐倡廉的教材。2008年12月10日,千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徐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出了徐州市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防微杜渐干净干事——2008年徐州市防腐典型案例警示录》,片中收录了董锋的案例。此后,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还曾专门下发《关于徐州董锋案件查处剖析情况的通报》,有关部门组织学习,引以为戒。全国许多媒体将董锋案评为2008年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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