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大楼变星级酒店 民政资金成局长股本
“这原来是陈华梁的行宫啊,现在不行了。”有市民这样告诉记者。2008年12月29日,忻州市民政局局长陈华梁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原来是以福利综合楼立项,建成才发现成了星级酒店”
地处忻州市元遗山北路的“天上人间”,于2004年开工兴建,2006年9月正式开门营业,是一家集餐饮、住宿、洗浴、商务接待会议、洗衣服务、棋牌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酒店,占地面积35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按三星级标准建造的“天上人间”,名义上隶属民政局下属的荣军精神病医院。民政局怎么会办起了星级酒店?随着采访的深入,这一疑团逐渐解开。原来,这宏伟气派、富丽堂皇的“天上人间”,是拿着“福利综合大楼”的准生证建起来的。
“它原来是以福利综合大楼立项的,在建成之前,除陈华梁外,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星级酒店。”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陈华梁专案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03年的一次党组会议上,陈华梁提出要建福利综合大楼,获一致通过。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大楼开建。
2004年4月,大楼建到四五层时,陈华梁再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提出建楼资金不足,要吸收一部分社会资金,建成星级酒店。这一惊人的提议遭到党组大部分成员的反对,但陈华梁一意孤行,开始朝着星级酒店的标准建楼。
“他铺的摊子太大了。这个项目财政投入50万元,建福利综合楼是足够的。但陈华梁其实一开始就是要建酒店,福利综合楼只不过是个名义罢了。”纪检委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建星级酒店意味着要将土地用途从工业事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要重新审批。陈华梁凭着自己在官场的积累,一路打通“关系”,获得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兴仁的一纸批文:“先开工建设,再补办有关手续”。
2004年11月,大楼主体如期完工。此时,陈华梁已经找好了承包对象,并拟出承包协议框架。不久,承包人开始对大楼进行装修。而陈也几乎每天都要到工地视察,并“现场办公”。
2006年9月,“天上人间”大酒店开业。“‘天上人间’这个名字是陈华梁亲自取的,他很得意于这个名字,在大楼尚在建设期间就向工商部门申请,并两度打报告要求保留这个名字。”纪检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知情人告诉记者,开业后,陈俨然以主人的派头,经常在“天上人间”吃住、会客。因其紧邻陈华梁居住的“民政小区”,陈实际上“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别墅和行宫”,常在这里办公和休闲。
民政局长和国土局长是“天上人间”的大股东
纪检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利综合楼在开工一半时,陈华梁称因资金不足被迫改变用途,吸收社会资金。于是,有人开始入股投资。但在“天上人间”开业后,陈华梁借其权势,强行收购部分大股东的股份,并最终成了“天上人间”最大的股东。“‘天上人间’总股是1580万元,陈华梁就占了780万元的股份,承包人才占400万元股份。”
2007年4月,拥有200万元股份的一名股东被逼退出,陈想再次收购,但他手头的资金已用完。这时,他开始打起了民政局优抚资金的主意。
“陈华梁以福利综合楼需要建一个会议室为名,从下属单位挪用200万元优抚资金,在‘天上人间’入股,挂在承包人名下。”纪检委专案组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陈华梁在民政局拥有绝对的权威,说一不二。在陈华梁担任局长的8年间,他目空一切、独断专行,对下属以至班子同僚稍有不满,开口即骂,单位的干部“几乎没有没让他骂过的”。对于局内大小事务,无论是人事还是经济,或项目工程,则更是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各分管副局长都是有名无实,有的索性长期请病假,这样,忻州市民政局成了陈华梁的“一言堂”。
由于畏惧陈华梁,明知违规,负责专项资金的工作人员还是把钱给了陈华梁。一次得手,陈华梁的胆子越来越大,先后挪用救灾、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1323万元。他的780万元股份为他带来高达390万元的分红,而200万元优抚资金又为其获利40万元。
而为陈华梁建“天上人间”铺绿灯的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兴仁自然也少不了好处。现查明,郝兴仁在“天上人间”大饭店入股100万元,获40万元分红。
纪检机关还查明,陈华梁在安置复转军人过程中,收受贿赂37.3万元;挪用退伍军人安置转移金103万元,用于民政招待费用和下属单位经费支出;挥霍浪费公款297万元;非法转移法院判决给民政局的电梯赔偿款51.8635万元到“天上人间”大饭店账上,形成账外资产、小金库,并批准从中支付饭费、通讯费等不合理开支。
经查证,陈华梁现有房产5处(海南一处、北京两处、忻州两处),车辆一部,存款28.59万元,购买保险34.53万元,共计1000多万元,本人对大部分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知情者透露,就在被“双规”前几天,陈华梁准备将其妻子提拔为民政局下属干休所的所长。而此前,他曾将美容院和洗脚屋的两名女老板调入民政局下属的福利院和医院,其中一名还担任副院长,民间称之为“让小姐吃上了财政饭”。但也有人称,这两名女士并非“小姐”,是其朋友的妻子,都曾有工作,分别开着美容院和洗脚屋。
从农家“才子”到“贪官”的生活轨迹
52岁的陈华梁,曾是忻州官场公认的“敢做敢为的能人”,和“风流倜傥的才子”。
1956年11月,陈出生在忻州市定襄受禄乡上汤头村一农民家庭。勤奋刻苦的他考入了临汾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山西省重点中学忻州一中,当了名语文教师。任教期间,陈华梁成绩突出,他负责的高考补习班升学率很高,陈华梁为此被称为“园丁能人”。
陈华梁喜好文学,尤其是中国古典诗词,1999年曾出版诗词集《心海孤帆》,销售量达1.3万余册。忻州市委一位自称对陈华梁十分熟悉的干部告诉记者,老陈如果一门心思还当他的语文教师,“恐怕现在应该是教授、大作家了。”
但陈华梁后来离开学校跨入政界,担任当时的忻州地委直属团委书记,不久又被调入共青团忻州地委担任副书记。陈在团地委任职的数年间,念念不忘其起家的“高考补习班”,创办了国内第一家团办高考补习学校,“5年间为忻州输送出大、中专学生623名”。
一位曾与陈华梁共事的退休干部告诉记者,当年陈华梁在忻州干部圈里,是一个公认的年轻有为的干部。他“有思想、有魄力、有办法”,深得当时忻州地委主要领导的赏识。“据我了解,当年他走出教师队伍,不是因为他会投机钻营、会拉关系,而是地委领导认为他是一个好苗子,值得培养。团组织是为党培养后备力量的地方,所以就把他放到团里任职了。在团里,他也没有辜负组织上对他的期望,把共青团工作搞得扎扎实实、红红火火。
从团组织转业后,陈被任命为忻州地区双拥办主任。在此岗位上,他在全忻州倡导开展“温暖功臣大行动”系列拥军活动,轰动全省,并在全国推广,忻州也因此连续4年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2003年,鉴于他在此岗位的突出表现,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授予他“关心和支持武装工作的好领导”荣誉称号。
双拥办并入忻州民政局后,陈华梁兼任了民政局副局长,2001年荣升局长。他在任局长的头三四年中,雷厉风行,敢做敢为,为该局从太原、北京等各方面争取回资金4亿多元,建起了忻州建国55年来从没有过的救灾物资捐赠仓储中心、儿童福利院、荣军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楼、老年公寓、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尤其兴建扩建了“民政小区”,解决了该局绝大多数职工住房难的问题。
随着政绩不断增加,雄踞民政局头把交椅数年的陈华梁开始变了。他头脑越来越热,作风粗暴、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局系统的住房,他想分配给谁就给谁;干部的提拔重用,他看中谁就是谁;工程项目建设,说开工就开工……2004年“天上人间”开工前,陈的一位朋友劝阻他说:“这里地处偏僻,市内又大酒店林立,竞争激烈,以后出现亏损可咋办?况且盖这么大的一座楼,要花许多钱,这钱从哪来?”陈哈哈一笑,说:“现代人消费讲求奢华,咱盖起的这楼,是全忻州最好的,不愁没人来消费。至于钱嘛,我这里有的是!”
该楼建起后,果如他所言,在陈“出事”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天上人间”竟成了他人生转折的“滑铁卢”。
2008年10月24日上午,陈在市网通公司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后,被忻州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带走“双规”,接着在10月27日,忻州市撤销其局党组书记一职,10月31日,忻州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表决,其局长职务又被免去。
据了解,举报陈华梁的大多是其部下。对于陈,他们多半有一种矛盾态度,陈以其个人能耐为民政局争取了很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局上下每个人都直接间接地得到了他带来的好处。但陈飞扬跋扈、为所欲为的工作作风却又让他们忍无可忍。“他做的很多事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但有时一想,他在任时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好处,我这个科长还是他提拔的。”民政局一位科长对陈的落马,既高兴又惋惜。
2004年冬,陈华梁在民政局下属单位大操大办其父葬礼和土葬其父,曾被山西电视台曝光,忻州市有关部门做过调查,奇怪的是,他竟连个处分都没背上。陈一直以为是“内奸”在跟他作对,大骂其下属“没良心”。
陈曾对举报他的人说:“你们告到哪里也告不倒我。”据说,在被“双规”的前几天,他还公然表示“纪检委已经被我摆平了”。据介绍,在案件调查开始后,陈华梁多次组织、授意、指使下属人员做假账、毁证据,极力阻碍、对抗调查。但陈华梁最终还是未能逃过党纪和国法的严惩。
“陈氏一生不屈挠,诗文浩铸连心桥。谷松蔑视峰草妖,岭梅笑傲雪花娇。梁逢盛世撑高厦,冻卧冰天劈寒窑。曾经沧海难为水,赤胸壮怀涌思涛。”这是陈华梁自己写的一首诗,现在看起来别有一番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