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面前学术良心如此卑微
老实说,层出不穷的学术造假已经对我形成了“审丑疲劳”,在我们这个时代,学术造假俨然“没有最坏,只有更坏”。但浙大博士后贺海波的论文造假还是引起了我的震惊,震惊的不是造假论文的作者中有的属于重量级人物——在国外,同样也有诸多重量级人物造假,比如号称“克隆之父”、韩国民族英雄的黄禹锡。我震惊的是在这样一个学术造假事件面前,有关方面相互推诿、消极对待,我们的学术自我纠错机制俨然破产,这让中国学术界在学术造假灰垢上再次蒙羞。
让我们看看有关方面的表演吧!祝国光受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委派回国打假,并先后向卫生部、科技部、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大学等机构发出具名举报信,但祝表示,迄今为止,只有中国工程院表示收到举报,正在立案调查;不仅如此,浙江大学方面两次打电话给祝国光,称“造假行为系贺海波个人所为,与李连达院士无关”。
贺海波的造假到底与李连达院士,与浙江大学是否有关,我们姑且不论。但我们知道,贺海波利用造假手段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与浙江大学近年学术地位的提高,可能有一丝关系;贺海波造假发表了这十几篇问题性论文,与国家拨付课题经费肯定也有关,因为论文均注明了研究经费的来源和编号;当然,如果认定贺海波的造假行为与李连达院士有关,那与浙江大学的声誉肯定也有关,院士对于一个学校的分量不言而喻。那判断贺海波的造假到底与李连达院士,与浙江大学是否有关,恐怕就不能光靠一个声明了事,更需要组成调查组,用事实和证据来说话。甚至,这个调查组还不能由浙江大学单方面组成,而应当由中立的权威专家来参与,或者完全由其他部门的人员组成。
出现学术造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与所谓“声誉”,高校、研究所等学术单位甚至是主管学术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讳疾忌医”,一味地护短,学术界缺乏自我净化、自我纠错能力。遗憾的是,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在诸多学术造假被揭露后,有关方面大多持如此态度。而在“韩国民族英雄”黄禹锡学术造假被揭露出来后,首尔大学迅速进行调查与处理,剥夺了其诸多头衔,而黄禹锡也因此向公众诚恳道歉;不仅如此,韩国首尔地方检察厅还以涉嫌以欺诈罪、挪用公款罪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的罪名将黄禹锡送上了法庭。
难道,对于国内那些以学术为生命的大学、研究所,在利益面前,追求真理的信念、学术事业的发展、学术纪律的维护、学术良心的捍卫,都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微不足道吗?
可以说,正是学术自我纠错机制的缺失,学术界缺乏自我净化的能力,学术界造假被揭露的几率很小,即使被揭露,所接受惩罚很小。在利益大而成本小的驱动下,所以,我们不仅出现学术造假,而且出现大面积的学术造假;不仅学术造假在各个领域风行,而且学术造假前仆后继,在造假者跌倒的地方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