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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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城七高校将实现资源共享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06    [打印] [关闭]
    本报福州2月5日电(记者陈强)今后,福州大学城7所高校的大学生将可以自由地到其他学校去听课,各校之间将实现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这是福建省教育厅昨天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若干意见》中的一大亮点。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江夏学院(筹)和闽江学院等7所高校都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的福州大学城,福建省教育厅决定以这7所邻近的高校为试点,实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以提高大学城的办学效益。

    为此,上述各校将全面推行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建立开放、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推行各校之间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所有课程在师资和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都应逐步对外开放。学生在教学计划内进行的跨校选课按学分收费,费用不由学生另行支付,而是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校际结算。

    各校还将实行教师互聘,开放名师讲座。互聘教师可按学期聘任,也可跨学年聘任,其教学工作量由派出高校认定,课时津贴由聘请学校发放。各校举办的名师和著名学者的报告或系列讲座,应向其它学校开放,允许学生跨校选听。在教学硬件方面,各校将开放图书馆、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测试中心等,允许师生向各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资料。

    为实现专业上的优势互补,福建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鼓励支持各校联合创建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打破学校界限和学科壁垒,推动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培养既懂经营管理和外语,又有专业特长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支持各校设立跨校互选的辅修专业和双专业、双学位,创造条件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学习任务的基础上,辅修和选修另一专业,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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