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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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开就业高峰 提高竞争实力

闽两万毕业生可免试修读双学位和双专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09    [打印] [关闭]
    

    本报福州2月8日电(记者陈强)为错开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高峰,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福建省最近出台新举措——接收两万名应届毕业生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据介绍,“双学位”是指修读本专业取得相应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门类学位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双专业”是指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同一门类学位跨学科的另一个本科专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凡愿意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均可向本人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校毕业生的修读申请。毕业生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学习期限一般为两年,按全日制在校生统一管理,在教学上实行学分制管理。完成学业后,由所在高校颁发“第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证书”,并在福建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获得“双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工资待遇;取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据了解,为服务地方建设需要,福建本科“双专业”主要包括为信息、石化、机械三大工业主导产业服务的工学类专业和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的应用文科类专业。凡人才需求量小、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均不得列为试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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