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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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少年审判引入心理干预机制

能及时发现和矫正涉案者不健康心理,从根本上斩断犯罪因果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09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广州2月8日电(记者詹奕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以心理评测、心理疏导等手段介入涉少刑事案的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据广州中院少年庭庭长张中剑介绍,近年来广州中院少年庭收案数增长迅速,截至2008年12月15日,全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94件,增幅达到47.3%。其中不少案件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有关,不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就无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从2008年开始,广州中院与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广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这些心理测评专业机构提供的心理咨询专家可以通过对话、参加庭审、跟踪帮教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

    截至2009年2月初,广州中院及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已在十几起案例中成功进行了心理测评,从未成年当事人、家长、司法界反映的情况来看,心理干预机制运行效果良好。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主任医师沈家宏认为,心理干预能及时发现和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的不健康心理,深入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措施,从根本上斩断未成年人犯罪的因果链,“相对成年人来说,青少年可塑性强,心理干预的成功率是比较大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心理干预机制,广州市中院还将建立专业的心理评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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