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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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渠道多方式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09    [打印] [关闭]
    

    新华社西安2月8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了解到,今年,陕西省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积极就业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多方式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陕西省将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企业就业。严格落实被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和保障政策,保证其在基层稳定就业;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开发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严格实行省市机关新招录公务员从基层遴选制度。

    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应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此外,陕西省还将高校在校学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范围,并给予一定补贴;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高校应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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