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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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振林案第一公诉人胡良智表示:

随州杀人案显示了法制教育的缺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11    [打印] [关闭]
    

    本报湖北随州2月10日电(记者雷宇 通讯员张永光)“我不同意网上对熊振林案杀人动机的一些说法”。熊振林案第一公诉人、湖北省首届“检察业务专家”、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良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本案显示了法制教育的缺席”;在熊振林杀人理由的分析中,第一条就应该是“目无国法,加害他人,报复社会。”

    胡良智说,熊振林的整个犯罪过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地策划实施其杀人犯罪行为。在很多人看来,熊振林身边的两个人被杀很无辜,其实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行为,而不是激情犯罪,目的就在于先扫清身边的障碍。

    其次,手段特别残忍,“邱兴华的杀人现场不断转换,过程也很漫长,而这样24小时内杀8个人的,真的很罕见”。8名被害人中,有两人系头部遭斧头重力打击而死,有6人头部被斧头打击后,又被鱼叉刺中胸腹。其中有3人头部被砸成颅骨粉碎性骨折,死者龙加富胸部有28处刺击创伤,心脏、双肺破裂,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杀人现场惨绝人寰。

    让胡良智印象深刻的是,提审时熊振林的一句自我辩解,“我得不到的葡萄就要把它捏碎!”

    在胡良智看来,熊振林不仅智商很高,情商也很高。比如,提审询问时,当胡良智用普通话讯问,熊振林就用普通话回答;而胡良智用随州话与其闲聊时,熊振林马上也转换成随州方言。胡良智说,自己检察官生涯30年来,这还是首次遇到。“一般人被提审都会紧张,能表达清楚就不错了。”

    在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的胡良智每两个月都会去一趟看守所,他特别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调查讯问时,胡良智发现,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学校都没有上过法制课,“熊振林案就充分暴露了这个问题,首先是法制教育的缺席。我们可以说生命教育的问题,可以说家庭教育的问题,但首先,这样的杀戮是对法律的藐视。他首先应该明白,他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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