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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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举报中心合为一家

“扫黄打非”,举报有功最高奖30万元

举报“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等奖励措施也将出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12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刘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今天对外宣布,将合并3部门原来的举报中心,成立“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举报中心”,由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并督办落实。

    为鼓励更多人支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人今天透露,国家将加大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对一般举报有功人员,举报非法出版活动按每案所涉及出版物经营额百分之二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运输等设备的,按每案罚没款总额百分之十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含一条双头)15万至3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至1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全国“扫黄打非”办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据介绍,全国“扫黄打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奖励举报办法,增加对于举报“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等“四假”情况以及举报网络非法出版和网络制黄、贩黄、传黄等犯罪活动的奖励措施。合并后的举报中心已正式开展工作,3个举报电话12390、 65212870、65212787均可统一受理举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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