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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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300万元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16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张国)为了吸引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津创业,一笔“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最近设立。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这笔专项资金每年有2亿元的额度。对于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将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300万元。其中,项目资助费200万元、安家资助费100万元。

    天津市政府所指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是指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津创办企业、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团队带头人。一项基本条件是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高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转化的经历,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据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其他待遇还有:优先申报科技计划资助,优先向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优先解决配偶、子女的户口、教育及社会保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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