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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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山东一政协常委建议:

政府应为大学生购买服务岗位

本报记者 郑燕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17    [打印] [关闭]
    正在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山东省政协常委、团山东省委书记王磊建议,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好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制度。

    2009年山东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43.6万,数量居全国首位,加上之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以及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剧。

    在山东省“两会”召开之前,团山东省委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开展专题调研,并且专门组织开展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邀请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用人单位及大学生代表等,收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对策和建议,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分析报告。

    王磊从6个方面分析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大学生就业期望值仍然偏高,对就业稳定性的要求逐年提高;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尚存不适应现象;高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创新不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鼓励毕业生创业和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就业供求信息渠道较窄,服务效率低,出现“用人单位四处找人,毕业生四处找工作”的现象,限制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

    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扩大就业作为2009年改善民生的首要大事,同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王磊认为,要不断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对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落实力度,特别是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薪酬和生活补贴政策等要尽快落实。

    她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一村一名大学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等工作力度,并委托专业的社会非营利机构聘请大学生承办具体事务,为城市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

    “创业是积极主动的就业形式,应由创业来带动就业。”王磊建议,可借助社会力量和职能机构向大学生提供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成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园区,给临时找不到工作且没创业能力的毕业生提供指导和服务。

    王磊建议,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资委所属企业要带头承担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社会责任,设立大学毕业生实践和见习基地,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缓解就业压力。社会和用人单位也要更新观念,国家也可为此制定相应政策法规,鼓励用人单位接纳高等院校学生进行对口实践。

    本报济南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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