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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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等5部门联发通知

严禁演员为医疗节目做“托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17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白瀛)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16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还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即: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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