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哄抬房租价格者说不
据当地CBC电视台报道,一些出租屋的租客抱怨称,他们已接到房东的通知,要他们在冬奥会前夕搬家走人,以便腾出房子,好租给届时来温哥华看冬奥会的外国短租客。一些房东甚至宣称,如果租客不肯合作,那就得支付给他们“非常租金”——与他们打算租给外国客人的价一样。
按照温哥华目前的租房行情,一室一厅的公寓,月租金为700~1200加元不等,而那些黑心的房东已公开表示,他们理想中“非常租金”的价位,是10000~15000加元。熙熙而来,皆为利来,熙熙而往,皆为利往,如此暴利,他们趋之若鹜,不惜“吃相难看”,便不足为怪了。
对此,温哥华市政府和当地非营利机构“租户资源与咨询中心”反应迅速,他们在日前公开表示,将在2月底以前发起一个大规模的社会活动,告诉这些黑心房东:此路不通。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活动的倡导者租户资源与咨询中心并未苦口婆心、谆谆教诲这些房东,而是直截了当告诉他们,这样做犯法。
按照大温哥华地区房屋出租的相关地方法规,房租租金上涨有其限制,须和房屋地价等因素挂钩,超过这一限度则为不当得利,将受到严厉的罚款处理。不仅如此,法规对租房合约规定尤为严格,甚至合约格式都是统一规定的,尽管合约中有“房东在有合理理由的前提下,可提前半年通知房客,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规定,但显然,有关方面依照法规,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将合同未到期的房客提前赶走,以便在冬奥会期间捞现,这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做法“没有合理理由”。
大温哥华地区各城市在房屋租赁方面有很多细致的法规,如什么标准的房子可以单租、什么标准可以分租,一幢公寓楼里有多少比例的单元可供出租(超过比例线的出租会被阻止)等。这些看似婆婆妈妈的条款,都可能出现在某个市的某条相关法规中。甚至地下室可不可以出租、用闲置车库等改造的单元能否租给房客等,也要由法规说了算。
贪婪是人之本性,对付贪婪者,靠道德说教,其力度只能是苍白的,效果只能是不如意的。未雨绸缪,将相关法规制定得周到完备一点,一旦出现类似“出格”现象,便直接祭起法规这一最有效手段吓阻、威慑,才是最合理的解决方式——于理,依法阻止不当行为天经地义;于情,对违法行为的重罚,也会让贪图暴利者心存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