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0日
星期

南京17项举措促大学生就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20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李润文)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通过选聘大学生“村官”、招募社区工作者、增加见习实训人数、发放创业贷款、补助特困生就业等5个方面的17项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

    《意见》指出,从2009年3月开始,南京市将选聘600名大学毕业生到该市7个郊区县担任“村官”,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明年则要实现“一村两名大学生”的目标。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限为3年,与当地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并可获2000元生活安置费。

    这17项举措还包括:

    公开招募1000名社区工作者,招聘1500名教育、卫生方面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社区基层,招聘4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将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单位由600家增至1000家,见习实训人数增至6000名,见习期生活费补贴标准由每月425元提高到 510元。

    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规费减免,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于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给予每人2000至4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对创业成功者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吸纳人数超过上年度的,按每人2000至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据统计,今年南京应届高校毕业生为19.66万人,比去年增加2.4万人,其中南京籍毕业生有3.93万。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去年年底的抽样调查显示,南京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量同比下降46%。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