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打击文物盗窃和走私
比追回海外流失文物更重要
据李健民介绍,建国后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因为人民群众对文物的价值没有明确认识,也因为国内管制非常严格,非法文物买卖困难,非法的文物盗掘和走私行为相对较少,且规模较小。但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国内民众和机构尝试回购海外流失文物,人民群众对文物的价值认识有了较大提高,非法的盗掘和走私行为日益猖獗,造成大量文物纷纷流失海外。
“除了利益驱动外,我国相关部门打击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宣传不够,也是造成猖獗盗掘行为的重要原因。”李健民表示。
首先,在我国很多地方,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公安执法单位对非法盗掘文物往往“以罚代管”,甚至个别公安民警与非法盗掘走私集团人员勾结,形成了“盗窃猖獗——执法不严——破案率低——盗窃更加猖獗”的恶性循环。
其次,各地文物管理跟不上。由于人力、财力的限制,很多地区一个乡的文物管理站只有一个人,一个县也不过十几个人,很难管理到位。
“此外,这些年来,我国在宣传教育上也做得不够。在纷杂的市场经济下,包括学校教育在内,保护文物的宣传极为淡化。”李健民表示,“这导致人民群众不了解盗掘走私文物对国家带来的危害,不以盗墓为耻,反以盗墓为荣,一些地区甚至流行这样的顺口溜,‘要想富,先盗墓,一盗一个万元户’。”
李健民建议,加强打击文物盗窃和走私,首先要从宣传教育做起,切实帮助盗墓猖獗地区的人民群众通过其他途径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条件,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执行现有的法律,严惩盗墓分子和依附在盗墓分子周围、将罚款当成日常工作主要内容的公安人员。
“我们要追回流失海外的那些文物,首先应该阻止现有的文物再因为我们的治理不善流失出去,否则,追索流失文物又有什么意义呢?”李健民感慨道。
本报北京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