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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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花40元我赠10元”

杭州将发1.5亿元旅游消费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27    [打印] [关闭]
    

    本报杭州2月26日电(记者董碧水)今天,浙江省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主任李虹宣布,杭州将向国内游客发放总额为1.5亿元的“旅游消费券”,并于3月1日在上海举行旅游消费券首发仪式。

     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游客到杭州旅游,可以凭“旅游消费券”冲抵杭州市区及其所属7个区县市的景点首道门票、游船票、饭店房费、旅游演艺门票,并可在餐馆、茶楼、足浴店等指定的旅游服务商家使用此券。按实付金额,游客每消费满40元,就能抵用一张10元的“旅游消费券”。目前首批指定的商家门店已达180家。

    使用杭州“旅游消费券”的游客还可参加抽奖,其中特等奖1名,奖励价值20万元的轿车一辆。为此,杭州旅委专门设立100万元的抽奖资金。

    李虹说,杭州“旅游消费券”将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及北京、天津、广州、成都等重点城市和港澳台地区发放,200多万游客将从中受益。除指定渠道外,游客也可登录杭州旅游网、携程网等指定网站申领。

    杭州市此次共发放总额达6亿元的消费券,除1.5亿元的“旅游消费券”外,还包括“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教育培训消费券”和“转移性消费券”。这是继今年1月派发1亿元消费券后,杭州第二次派发消费券。

    据悉,此次计划发放的6亿元五类消费券,除面向困难群体发放的“政府消费券”外,其他4种消费券不再直接增加财政负担。第二批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也将扩大,除商场超市及家电卖场外,还将增加餐饮茶楼、美容美发、肉类副食品、洗染、摄影等商贸服务业,通讯、加油、保险等也被初步列入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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