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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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回应拆除便民亭事件:

绝大部分便民亭属违法设置

本报记者 李丽 实习生 潘旭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27    [打印] [关闭]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决定关闭、拆除该市市区部分便民亭棚摊点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报道称,无锡市城管局以“取缔非法”为由,将整治市区内1241个便民亭。据无锡城管局统计,无锡市区内共有各类亭棚摊点1889个,除去不在此次整治范围的187个公安报警亭和461个公用电话亭,将有500个左右的报刊亭和700多个冷饮亭、杂货亭等便民亭被拆除搬离。

    然而,经营便民亭的业主纷纷对此表示质疑,多年来,他们一直向区城管局缴纳管理费,“还有城管发出来的《便民行业定点许可证》”,这些就说明经营便民亭的行为是在城管的“管理、收费和许可下的合法行为”。

    许多市民也对此突然行动提出质疑,一千多个便民亭被拆,导致生活多有不便,有市民嘲讽地说:“到哪儿买报纸?打车去上海。”

    那么,便民亭究竟合不合法?百姓何时才能方便地买报?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致电无锡市委宣传部门,对方称,无锡新传媒网上已有通稿。

    26日这篇名为《无锡市组织开展占道经营亭棚整治活动》的文章中,再次明确了这些将被拆除搬离的亭棚摊点的违法性,称这些将被拆除的便民亭棚摊点“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市貌。

    这篇回应性的文章刊于26日零点四十分,对关闭拆除便民亭棚摊点事件做了整体说明。

    文章称,此次活动是根据江苏省人大通过的《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精神,“为加强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以亭棚摊点为重点,开展的占道经营整治活动。

    据调查,无锡市区有各类便民亭棚摊点1702个,但“绝大部分”在此次整治活动中都被界定为“违法设置”、“擅自设置”。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得到各区城管局的许可的质疑,无锡城管局市容处副处长华建平曾对记者称,这只是区一级的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可能是各个具体机构,各个(政府的)条块没有很好地沟通,他们甚至不具备审批条件,在市委市政府看来,业主通过这些渠道获得的审批都是不合法的。”

    那么,便民亭怎样才能获得合法身份?

    华建平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合法的亭棚摊点必须拥有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无锡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却答复称,“报刊亭想要拿到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记者致电无锡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接受采访,需要宣传部门统一协调。

    当记者再次找到宣传部门时,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无法作答。

    文章称,“在取缔违法亭棚的同时,市有关部门将对经过合法审批的亭棚进行规范管理,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设置方案,统一规划,统一布点。对于整治涉及的从业人员,将做好分流工作,鼓励他们进店经营、合法经营。对于涉及的特困人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登记,以便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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