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
星期

团中央确定第二批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03    [打印] [关闭]
    2131个基地提供见习岗位61844个分布建筑交通通讯传媒农业电子信息和制造等行业

    本报北京3月2日电(记者黄勇 崔玉娟)今天,由共青团中央建立的第二批2131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向社会公布,这批基地将提供61844个见习岗位(详见今天本报5版至10版)。岗位广泛分布在建筑、交通、通讯、传媒、农业、电子信息和制造等行业,涵盖了大型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别经济组织。较第一批见习基地而言,这批见习基地增加了街道、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汽车4S店等新的见习岗位。至此,团中央已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4083个,提供见习岗位 121646个。

    第二批公布的见习基地中,由高校团委联系的见习基地直接面向本校应届毕业生,其余见习基地和首批公布的见习基地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四类青年群体。有见习意向的青年,可以根据见习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与见习单位所在地的市(地)团委和相关学校团委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可登录中国共青团网(www.gqt.org.cn)或中国青年网(www.youth.cn)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专栏进行查询。

    据悉,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一项具体举措,旨在动员全团力量,遵循市场机制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基本规则,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广泛动员和争取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为用人单位选人搭建平台。见习期间,企业将为见习青年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生活补贴,并负责对见习青年进行必要的技术技能培训和指导,见习结束后,将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截至2月28日,各地团组织已经陆续与首批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进行了对接,并签订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5805名青年已经到岗见习。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