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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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将追查水污染事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04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刘万永)盐城市官方网站今天发布消息说,盐城市将对2月20日发生的水污染事件“继续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那些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深入追查,严肃处理”。

    2月20日6时许,给盐城市区供水的城西水厂、越河水厂受到挥发酚类化合物污染,两个水厂出水出现异味,7时20分,盐城市紧急采取停水措施。污染事故造成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新区、开发区等地区发生大范围断水,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受不同程度影响。经过紧急处置,直到23日夜间,高层住户才全部恢复供水。

    3月2日晚,盐城市委召开常委会,其中一项内容是听取关于城西水厂水源污染及处置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污染事件发生后,盐城市的处置有序有力有效。下一步要通过采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加快市区自来水取水口西移工程建设,抓紧推进人工生态湖工程,完成城东水厂扩建以扩大区域供水人口,所有县(市)年内建成第二取水口,加强饮用水安全的监测与管理等措施,切实化“危”为“机”,从根本上解决安全供水问题。

    会议决定,要继续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那些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深入追查,严肃处理。

    2月23日,盐城市公安部门对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立案侦查,该公司法人代表胡文标、生产厂长丁月生被刑事拘留。但截至目前,没有官员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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