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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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的提案难落实

本报记者 刘畅 李松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05    [打印] [关闭]
    “但凡重要的提案,就要跨越多个部门,落实起来的困难就大。”3月4日上午,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中,说起提案的答复、落实情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这样感慨。

    张小济委员说,可不可以拿出更多的解决办法,把有关部门都找来,坐下来一起研究。

    由于前方的媒体记者和摄像机挡住了视线,坐在后排的周晋峰委员站起来,解释说:“每个小组都有一名提案委员会的委员,我就参与了这个工作。事实上,每年政协提案委员会都要把类似的提案进行汇总,将问题比较集中的提案人请来,也把有关部门负责人请来,一起协商。只是目前安排得比较少,可以把这样的活动安排得多一点。”

    针对周晋峰委员的解释,廖晓淇委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案当然是要改变一些事情,但我们都知道,有的提案答复就拿现有体制来搪塞,告知目前的规定,这样做,很难对实际情况产生推动。”他提出了建立提案的评价机制和一事一议的办理机制,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

    廖晓淇进一步解释,提案交办了,不能只是简单答复,而应该有个评价机制,是否可行,是否有解决办法,进行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

    同组的张懿宸委员来自香港,他对提案办理却有另一番感受。同样坐在后排,他也站了起来,表示说,去年,他提出了一个关于“私募基金”的提案,国家发改委不仅给了回复,还找来银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部门一起协商,并且解决了提案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对于提案办理,“我非常满意。”他强调说。

    而在政协委员的另一住地,医卫组委员戴秀英表示,每次接到的提案答复,不能说满意还是不满意,因为,有的答复就是答非所问。她希望,有关部门在提案答复上再下些工夫,如果我们的意见有哪些不足,有哪些情况不了解,哪怕是对我们提出批评呢,但最重要的是,要切中问题要害,找到解决办法。

    政协委员的提案,大多有答复,落实起来,却让委员们有不同的感受。原因何在?张小济委员一语中的:“越是小的事情,越好解决”。而由于大家关注问题的层次不同,一些时间较长、难以解决的问题,就会增加了落实的难度。而有关部门用现行规定和现实情况来解释,而不涉及解决办法,显然难以令人满意。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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