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寒流,劳动关系要做春天
广泛开展企业调研
摸清基层最新动态
2009年2月,全国总工会委托广东、福建、上海、浙江、江苏等15个省(市、区)总工会就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破产关闭等情况开展调研。
据张鸣起介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劳动关系领域在整体稳定的情况下,出现7方面的新情况。
——部分企业出现裁员。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的经营困难,少数企业出现裁员现象。如辽宁省总工会调查涉及的111万名职工中,有3万多名职工被企业解聘。一些企业虽未大规模裁员,但已经开始制定裁员预案。青岛的调查表明,2008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市企业解聘职工6万人,同比上升29%。
——职工薪酬降低。北京市的调查表明,由于工作时间缩短和工作量减少,大部分单位员工的薪酬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加班费或计件工资占工资总额比重较大的单位员工收入明显下降。江苏无锡一份由1341名职工参与的调查问卷显示,有11.7%的职工工资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
—企业普遍谨慎用工。2008年10月,青岛市的市场登记招聘岗位同比减少51%。大多数企业对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选择不再续签合同。有的企业减少了劳务派遣用工。截至2008年11月30日,湖北十堰和襄樊地区部分生产卡车及为卡车提供零部件的工厂,到期不再续签与派遣公司的派遣合同涉及劳务工2923人。许多企业表示近期将不再招用新员工或将压缩招工计划。
——外出务工人员提前返乡。如湖北省外出务工人员总数为1036万人,在省外务工的约为700.13万人,近期回流的70.47万人,占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6.8%,占省外务工人员的10.06%。按不同回流原因分类,因企业关闭、停工、歇业回流的有33.4万人,占47.4%;因企业降薪回流的有9.2万人,占13.1%;因办土地流转回流的有3.5万人,占5.0%;提前返乡过年的有14.4万人,占20.4%。
——经济补偿支付不规范。从调研的情况看,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基本上都能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但部分地区存在经济补偿基数和年限确定方面的争议。
——职工心态有不稳定因素。
调查显示,部分职工担心企业破产倒闭、被企业裁减、工资收入降低、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这种担忧在一线职工中尤为明显。
——劳动争议案件增多。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劳动争议呈高发态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08年前10个月,全国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同比上升93.52%;北京市2008年1~9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同比增长103.8%;2008年全国基层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同比上升42%,其中浙江、广东两省劳动争议高发,分别增长 246%和73%。
四项举措维护大局
促进职工共建共享
张鸣起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为化解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职工共建共享,全国总工会近期重点做了4方面工作:
第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张鸣起说,引导广大职工深刻理解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改革措施,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引导职工认识到企业和职工是利益共同体,只有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不断发展,实现和发展职工的利益才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2008年年底召开的全总十五届二次执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全国职工中广泛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的决议》,就是要进一步凝聚职工力量、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帮助企业渡过危机。
第二,深入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为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引导职工爱岗敬业,与企业和衷共济、共谋发展;鼓励经营者依靠职工办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职工与企业互利共赢,全总十五届二次执委会议对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作出部署。
“‘共同约定行动’是基层创造的,适应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困难情况下的一种工会起主导作用的行动。行动一方面是要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张鸣起说。
第三,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张鸣起说,现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农民工失去了工作岗位?那是因为其中大部分人一直从事着简单的重复劳动。由于不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就没有较强的抵御危机的能力。为此,全总十五届二次执委会作出《关于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决议》,把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
第四,着力促进解决农民工就业和生活困难。2月17日,全国总工会启动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这是全总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以及农民工就业和生活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与问题而专门采取的举措。张鸣起介绍说,该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发挥工会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措施,对1000万名以上农民工实施援助。主要包括实现就业援助、提供维权服务和生活帮扶。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明确表示要作工会的“坚强后盾”,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实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大力支持。各级工会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政府赋予的资源和手段,整合社会力量,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加强维权制度机制建设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张鸣起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已逐步显现,各级工会组织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5方面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的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苗头,依法及时劝阻,最大限度避免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是监督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裁员、破产等,督促用人单位在应对危机时的各种行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是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尽可能做到工作不留死角,一旦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四是积极推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参与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
五是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工会信访工作和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对突发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侵犯职工权益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时作出正确、有效的反应和处理。
据张鸣起介绍,为维护职工权益,全总将继续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加强维权制度和机制建设。全总将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及《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积极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的修改;加大对地方工会参与地方立法的指导,推动地方完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
2009年1月,全总还下发《关于建立劳动争议信息快速报告制度的通知》,在全国工会法律工作系统建立劳动争议信息快速报告制度,全总法律工作部成立“应对”工作小组,各省级工会法律工作部门也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张鸣起透露,下一步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主要从3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工会与企业的协商和协调,调查了解有关就业、工资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企业行政反映,推动解决职工合理诉求。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加大对企业裁员、工资支付的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加大企业、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规章的制定,充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使配套法规、规章尽快出台。
三是重点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与劳动保障、法院、建设、公安、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快速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尽可能采取简易程序处理。
本报北京3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