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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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阵营”为农民工就业拓路

本报记者 辛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08    [打印] [关闭]
    李秀恒参加了3月6日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会议室的长条桌摆放成四方形,分别为四个不同的“阵营”:全国政协的领导、6个提案党派代表、5位提案人代表以及财政部等8个政府部门代表,会议讨论的是《关于支持返乡村农民工创业就业提案》。

    李秀恒是来自香港的全国政协委员,他作为提案人代表第一个发言,他认为,如果让大学生和农民工去创业,优化就业环境是当务之急,“内地经济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官僚主义盛行,导致创业申办手续相当繁杂,不但要经过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等多个部门的审批,而且不时遭到刁难,甚至出现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令不少创业者却步,这与政府倡议‘鼓励创业自救、优化就业环境’政策背道而驰,亟待予以纠正。”

    李秀恒委员建议,相关部门要尽快协调内部职能,为创业者专门成立“一站式”审批平台。建议政府借鉴香港工贸署“营商友道”计划模式,组织内地已经成功创业的公司和个人,将其运营经验和市场拓展心得向新创业者进行交流分享,协助他们解决日常经营上的困难。

    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王钦敏提交了本次两会的一号提案,他建议鼓励富余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务工人员从事家庭手工业;大力建设农村市场(集市);加大对进城务工的就业信息服务。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表示,政府可以抓住农民工返乡的“时机”做好培训,以适应未来的产业升级,“经济危机会使一些产业层次低的企业倒闭关门,同时也会促进企业的升级转型,升级转型会对劳动力技能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次农民工集中返乡,政府可以组织规模化的培训,这样有利于整合返乡人员带回的技能、信息等资源。”

    九三学社的李彬委员认为,各地要优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对农村水利、国土整治和生态治理等工程,可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分流部分就业困难的返乡农民工,各地要畅通就业信息渠道,搭建劳资双方对接平台,避免劳资双方“瞎折腾”。

    还有的提案表示,为鼓励创业,管理部门要对民营企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管理部门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同时,不要对民营企业管得太死,否则会窒息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当即表示:“一定把就业工作,当做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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