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的示范演练
公民教育在中国比较欠缺。在一直以来的政治传统中,习惯于政府的统治,习惯于官“管”民。其结果,就是政府权力不受限制,“管制”下的民众成为“顺民”。现代政治文明,必然建立于公民社会的基础上,没有合格的公民,所谓的民主权利可能是空谈。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一方面是物质文明的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就是民主权利意识的加强。政府的角色,也从“管制”向“服务”转变,曾经强大、无所不能的公权力,慢慢有了边界。
开两会的目的之一,就是检查政府工作,审查决定纳税人税款的去向。不然的话,总理也不会谦逊地站在人民大会堂,报告政府工作;政府的预决算报告,也不会提交审议;4万亿元的财政资金,也不必详细说明去向。
监督质询批评政府是公民的权利,由于每个公民不可能单独去行使这项权利,所以才有了“代言制”,有了替我们行使权利的代表和委员。他们在会上的所作所为,体现着从权利到权力的政治过程,更对公民权利意识的养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拿着详细的预决算材料,一笔笔细抠,一点点质询,就是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培养——作为政府财政的提供者,我们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在哪里,有权否决不合理的花销,决定资金的流向;
理直气壮质询政府工作,就是在告诉民众,作为主人,我们有权批评政府工作,敦促其改进;
通过充分论证,审议重大投资项目,就是在向民众示范,如何兼顾各方利益,如何在利益纷争中通过妥协让步达成共识;
在辩论中表达不同的观点意见,不唯上不屈从,就是在引导民众,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如何坚守立场,尊重不同,包容异己异见……这些,都是公民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
民主政治不可能一天实现,公民社会也不会一蹴而就。应该看到,在一个日渐开放的社会,民众正在以越来越多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他们对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代表委员们想要躲开民众的关注,不太容易。
作为选民的代言人,作为公民的示范者,你们是否合格?